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并举,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相对就近免试入园。
其中:
“有效证件”指“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入园。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申请入园。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两证”和《户口簿》在父(母)务工、居住地幼儿园申请入园,积极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园政策。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电消费清单,经入户调查属实。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或《福建省居住证》登记凭证;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从业凭证等,下同)。
证件日期要求为《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6年7月1日前(不含7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园的学生父(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需两个月以上(2026年7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程序和时间
|
工作安排 |
市直幼儿园 |
基层幼儿园 (含民办、集体办) |
|
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咨询电话和招生办法 |
6月15日前 |
|
|
家长登录平台报名 |
7月1日-5日 |
7月1日-11日 |
|
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学校,由工作人员指导线上报名 |
7月4日-5日 |
7月4日-5日 和7月11日 |
|
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
7月10日左右 |
7月17日左右 |
|
未达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补录办法,指导群众进行补录,已初审通过的不得更改幼儿园 |
7月21日前 |
|
|
各学校公示并报送招生情况 |
7月31日前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6年青阳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2026-06-20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