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西园街道】《2026年西园街道初中招生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6-07-03 09:37 浏览量:

    一、升学报名

    (一)西园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1.在本街道就读的西园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2.在本市其他镇(街道)就读的西园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学校报名。报名后,《2026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初招表》)由就读学校所在教育中心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西园街道教育中心。74日上午,由教育中心在市教育局一次性集中转交。3.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西园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于624日前到户籍所在社区小学报名,《初招表》由学校代为填写,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后上交教育中心留底备查。父母已在本街道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区)小学就读的非西园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参照本条款执行,报名时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户口簿》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二)非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在本街道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证件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户口簿》;已在本街道购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其他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无法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不纳入本街道初中招生对象,此类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1日前(不含31日,下同),即202631日前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

    二、组织入学

    (一)远华中学招生

    1.招生方式。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随迁子女)均免试升入远华中学。初一年计划招生750人。2.招生对象与招生办法。学校实行“分类招生”办法,当招生学位充足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做到应招尽招;当招生学位不足时,按以下招生顺序执行: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积分优待对象子女等);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 “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③服务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1)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或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2)其中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持‘两证’并在我市缴纳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自2026年起,若招生学位不足,依据来晋务工人员在晋江缴纳社保年限进行细分,优先满足社保缴纳年限较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派位办法或抽签办法。“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及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3)实行电脑派位时,分类招生应一次性告知不同类别学生的招收时间、招收办法,避免引起误会,同类别学生应公平享受平等的派位资格。对符合条件但未能派到学位者,提交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协调到磁灶、紫帽、内坑、灵源、东石、英林、金井、龙湖等预计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升学。一是西园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时提供《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报名时提供《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户口簿》。三是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四是学生父(母)在本街道取得《居住证》。报名时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和《户口簿》。五是“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要求选择中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200名,父(母)务工地和《居住证》均在辖区可同等申请就读远华中学。(报名时提供积分办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育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中心安排到远华中学入学)。3.招生工作要求。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的,要根据家长《居住证》所在地在《初招表》相应栏目填写升学意向,街道初招领导组将根据远华中学容量统筹安排学生就读。一是严把入学条件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本街道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应及时劝其返回户籍地升学报名,可不予招收入学。(1)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者;(2)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3)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务工人员子女;(4)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全国电子学籍信息的;(5)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二是当远华中学学位不足时,实行分类招生办法。对符合条件但未能派到学位者由街道初招领导组报市教育局协调至邻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升学。三是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回户籍地中学就读的,教育中心要为其提供学历证明。四是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均不在晋江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学校可引导务工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居住和务工地就学。4.发送《入学通知书》。教育中心编写《2026年晋江市远华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附件3,以下简称《花名册》),于77日前送远华中学和市教育局中教科(需由经办人、审核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jjzjk7@126.com)。远华中学收到《花名册》后,应立即寄送加盖印章的《入学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应体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并于78日—714日组织学生到校注册,保证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学位。5.严格执行相关政策。(1)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特教辅读班残疾学生升学。一要建立应届毕业生《残疾学龄人口入学(随班就读)花名册》。教育中心要把本届毕业生中的残疾儿童相关情况以升入校为单位汇编成册,送交远华中学及教育局初幼教科。二要做好“三残”儿童入学组织取证工作。除特殊学校招收的残疾学生入学外,远华中学应接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本部分学生学业成绩不纳入市教育局对各校教学质量评价范围)。(2)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烈士子女、见义勇为子女、原有晋江户籍农村二女结扎户(含独女办证户)女儿、港澳台适龄儿童、华侨华人子女升学参照《2026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6.领取学生学籍材料。722日前,远华中学凭新生注册名册,向教育中心领取《初招表》,并与教育中心一一核对尚未注册的学生,查清去向。7.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学。认真做好“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跟踪摸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的小学毕业生,教育中心应于730日前编造花名册报送街道初招领导组,由街道办事处协调相关社区,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或监护对象按时升学,确保西园户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二)民办学校招生1.报名平台: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czxt.qzedu.cn)。2.招生计划。伟冠双语实验学校初一年计划招生240人。3.招生时间及招生办法。见《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晋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招考委办〔20263号)。4.招生审批。伟冠双语实验学校对已确定招收的学生,应按生源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编造花名册一式三份,第一批于624日前,第二批于71日前连同各招生对象的注册发票存根、《承诺书》一起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审批手续,随后向生源镇(街道)报送《招生花名册》,并于73日前到生源镇(街道)教育中心领取《初招表》。

    三、跨镇(街道)入学管理

    (一)西园街道户籍学生跨镇(街道)入学

    在西园外镇(街道)购房并已实际入住需要跨区域入学的,应由家长在小学毕业时向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先由各小学验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汇总到教育中心,再由教育中心连同外镇(街道)户籍学生一并汇总并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购房地教育中心。74日上午,双方教育中心在教育局初幼教科一次性集中转交(相关表格见附件4),最后由接收镇(街道)统一按父母购房地所属片区中学安排入学,如发现造假者退回原户籍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晋江市内西园街道外户籍学生跨镇(街道)入学1.招生对象。鉴于城镇化发展与本市户籍特殊学生入学的实际需求,远华中学在确保本辖区服务对象入学的基础上,剩余学位可以招收以下需异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1)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服务区内、孩子户籍不在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提供能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及父母《结婚证》)。(2)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需委托其他亲属监管的小学毕业生(提供部队或人武部门证明和《户口簿》)。(3)父母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经商办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尚在生产经营,办证时间需满一年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含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年度报告》《租赁合同》等尚在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及《户口簿》)。(4)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和《户口簿》)。(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服务区内亲属(限指父母直系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监护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离婚证》《户口簿》、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监护亲属《房屋所有权证》或《户口簿》等)。(6)父母在非户籍地务工,在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子女可在企业服务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书》及《户口簿》)。2.招生办法。符合上述条件的,应提供完整佐证材料,并由家长填写《2026年晋江市初中招生跨镇(街道)入学协议书》(附件5)申请。当申请入学的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时,由远华中学研究确定后招生;当申请入学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时,远华中学可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确定;派位落选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回户籍所在地升入服务区其他中学。该项工作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人为制造障碍,不得私自扩大跨镇入学范围。3.录取审批。跨镇跨区录取由远华中学集体研究、校长审批、市教育局审核制,总量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学校应建立逐级审查制度,并将相关材料复印加盖原件复印并由核对人签字后留底备查。《2026年晋江市初中招生跨镇(街道)入学协议书》(附件5)经双方中学与接受镇(街道)招生领导组签署意见后,于81日,由教育中心统一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批,审批时需附上街道初招领导组出具的该中学已完成服务区招生计划的证明(本服务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未全部入学前不得向外招收跨镇跨区入学学生)及学校集体研究的会议记录。4.领取《初招表》。远华中学若有接受跨镇(街道)入学学生的情况,凭教育局同意的《跨镇(街道)入学协议书》,向学生户籍地教育中心领取《初招表》,到市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学籍审批手续。(三)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跨镇(街道)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如因父母务工地有较大变化,确需跨镇申请入学的,应参照本地户籍学生跨镇入学申请程序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远华中学和教育中心不得私自招收学生,不得私自将《初招表》交给学生或重造《初招表》。

    四、新生审批

    (一)初中新生录取审批时间安排如下:

    617日、24  民办学校提前批、第一批

    71             民办学校第二批

    718日以后      远华中学(具体时间待通知)(二)各中小学应加强沟通,充分利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按规定做好学生学籍的异动处理和信息对接,在新生注册后15天内把新生花名册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采用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三)《初招表》为我市范围内初中招生用表,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回原籍,教育中心只提供学历证明和《晋江市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不必向学生提供《初招表》;学生跨镇(街道)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民办校招生、在本市外镇(街道)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入学,教育中心应把《初招表》统一提供给相应单位,不得分发给学生自带。

    五、咨询电话

    晋江市西园街道教育中心:0595-85688851

    晋江市远华中学:0595-82161751

    晋江市伟冠双语实验学校:0595-85136666

    六、其他

    (一)本《意见》由西园街道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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