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文体旅领域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市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文旅〔2026〕54号)有关要求,结合晋江市文体旅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部门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核心内容
《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暂行规定》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一是评估范围与内容。明确本暂行办法的适用对象、适用情形和重点评估事项。
二是评估原则。坚持合法合规、过罚相当、服务优先、全程闭环原则。
三是评估程序。流程包括启动程序、意见审查、集体讨论、复核归档等四个环节。
四是评估结果应用。将经济影响评估意见作为案件处理决定的参照依据,依法依规审慎作出相应决定。
五是评估监督。对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监督,明确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机制。
四、咨询方式
本办法由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联系电话:0595-8563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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