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证件有效时间
幼儿园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园的学生父(母)在我镇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5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镇社会保险)。
三、招生方式
我镇各公办幼儿园全面推行“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若未能在规定时限进行线上报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引导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入园。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1.根据“分类招生”原则执行。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2.2025年部分公办幼儿园服务区优化调整情况
毓英中心幼儿园新增招收新市村原住居民子女,滨海新城3-5期“两一致”对象。
毓英中心幼儿园金龙分园新增招收山苏村原住居民子女。山苏村原住居民子女可选择毓英中心幼儿园金龙分园,也可选择双山中心幼儿园。
双山中心幼儿园新增招收山苏村原住居民。
石圳中心幼儿园新增招收埔宅村原住居民。
西资岩幼儿园招生范围不变。
骏昇幼儿园招收骏昇华庭、骏昇·星玥花园“两一致”子女及我镇区域内市直镇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队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入学,新增丙洲村原住居民。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适龄儿童入园以村(社区)为主,服务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当地村(社区)适龄儿童入园。
五、其他
(一)本《意见》由金井镇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三)联系电话:0595-8538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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