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确保全镇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二、报名证件有效时间
小学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生父(母)在我镇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5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镇社会保险)。
三、招生方式
今年小学全面推行“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自行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线上报名。
四、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①“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含服务区原住居民对象及购房落户对象。
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含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金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及市属国有企业(含驻金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2类。
③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含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子女、本镇教师(包括合同教师,下同)子女入学;福大晋江科教园教职工子女入学;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优秀人才子女入学;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入学;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8类。
④非“两一致”入学对象,即“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对象。公办小学在完成服务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学校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内,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或根据“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非“两一致”对象。
⑤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我镇“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在完成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非“两一致”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2.根据“分类招生”原则执行。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3.2025年我镇小学招生服务区变化
将钞岱村八队、南埕自然村原住居民子女及骏昇海逸华庭“两一致”对象,纳入毓英中心小学服务区。
五、其他
(一)本《意见》由金井镇小学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三)联系电话:0595-8538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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