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泉教初〔2025〕4号)《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晋江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5〕5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2025年青阳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程序和时间
我街道各公办幼儿园全面采用泉州市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安排时间如下,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和预收费。若未能在规定时限进行线上报名的,由各公办园、教育中心引导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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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
公办幼儿园工作安排 |
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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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前 |
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咨询电话和招生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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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6月29日 |
家长登录平台录入报名信息 |
接受报名登记,市教育局发布收费公示前,不得提前预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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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6月29日 |
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幼儿园,由工作人员指导线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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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7月1日 |
各公办幼儿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园需逐一电话确认,准确告知其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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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 |
系统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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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前 |
初审后超出招生计划的幼儿园组织公开派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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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前 |
未达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补录办法,指导群众进行补录,已初审通过的不得更改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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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20日 |
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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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左右 |
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幼儿园同步做好招生信息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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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一)本《意见》由青阳街道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三)如有与上级招生相关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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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5年青阳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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