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街道办事处】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青阳街道2025年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1.《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泉教初〔2025〕4号)
2.《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晋江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5〕5号)
二、主要内容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并举,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相对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幼儿园招生:幼儿园根据“分类招生”原则,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结合自身容量制定并公布招生方案,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同类别入园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园。
其中,证件日期要求为《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园的学生父(母)在我街道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5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街道社会保险)。
2.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适龄儿童入园“以社区为主”,服务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儿童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当地社区适龄儿童入园。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我街道各公办幼儿园全面采用泉州市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安排时间如下,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和预收费。若未能在规定时限进行线上报名的,由各公办园、教育中心引导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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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
公办幼儿园工作安排 |
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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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前 |
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咨询电话和招生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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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6月29日 |
家长登录平台录入报名信息 |
接受报名登记,市教育局发布收费公示前,不得提前预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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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6月29日 |
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幼儿园,由工作人员指导线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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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7月1日 |
各公办幼儿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园需逐一电话确认,准确告知其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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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 |
系统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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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前 |
初审后超出招生计划的幼儿园组织公开派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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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前 |
未达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补录办法,指导群众进行补录,已初审通过的不得更改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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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20日 |
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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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左右 |
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幼儿园同步做好招生信息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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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词诠释
1.“有效证件”:
①“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申请入园。
②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申请子女入园。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申请入园。
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两证”和《户口簿》在父(母)务工、居住地幼儿园申请入园,积极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园政策。
2.“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电消费清单,经入户调查属实。
3.“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从业凭证等)。
四、解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青阳街道教育办:0595-8568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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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5年青阳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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