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街道办事处】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青阳街道2025年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时间:2025-06-25 16:54 浏览量:

    【青阳街道办事处】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青阳街道2025年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晋江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5〕6号)

    二、主要内容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街道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二)报名证件办理时间

    小学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生父(母)在我街道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5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街道社会保险)。

    (三)招生原则

    1.划片招生、应招尽招。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2.统筹调度,保障学位。按照上级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统筹调度全街道教育资源能招尽招。

     

    (四)招生办法

    1.公办小学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

    2)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申请入学

    3)政策照顾对象入学按照不同政策要求持有关证件申请入学,详情见原文件。

    4)非“两一致”对象入学:公办小学在完成服务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学校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内,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或根据“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以下非“两一致”对象。

    5)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从业凭证等),子女可在务工(或经商)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若已在青阳街道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凭“社保缴费凭证”子女可优先入学。晋江户籍人员在青阳街道务工(或经商),其子女入学可参照执行。

    2.特殊儿童入学: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五)招生程序和时间

    今年小学全面实行“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任何学校均不得提前招生。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到线上报名的,由教育中心、各学校引导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

    工作安排

    市直小学时间

    基层小学时间

    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

    6月12日

    可预报名。正式报名后,报名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入。

    7月2日-4日

    7月2日-8日

    正式报名。自行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前往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线上报名。

    7月5日-6日

    7月9日-10日

    工作安排

    市直小学时间

    基层小学时间

    学校初审。初审不通过的对象,学校通过系统短信通知报名对象,并逐一电话确认,准确告知其原因。

    7月9日前

    7月13日前

    市级、街道复审。市教育局对市直小学报名复审;街道组织对辖区基层小学报名复审、调剂工作。

    7月11日-13日

    7月15日-17日

    公布录取结果。招生系统短信通知。学校公示录取结果。

    7月15日左右

    7月19日左右

    未达招生计划的学校补录。

    7月28日前

    各学校公示并报送招生情况。

    7月30日左右

    三、关键词诠释

    1.“有效证件”:“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申请入学。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申请子女入学。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申请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两证”和《户口簿》在父(母)务工、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凭“社保缴费凭证”可优先入学政策。

    2.“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3.“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

    四、解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青阳街道教育办:0595-8568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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