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东石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解读
时间:2025-06-30 18:37 浏览量:

晋江市东石镇2025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解读

、升学报名

(一)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1本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2本市外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学校报名。报名后,《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初招表》)由就读学校统一报送镇教育中心74日上午,通过市教育局集中转送户籍地教育中心

3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本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624日前到镇教育中心报名,《初招表》由镇教育中心代为填写,相关材料由镇教育中心留底备查。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区)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参照本条款执行,报名时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户口簿》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

(二)非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在本镇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证件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和《户口簿》;已在我购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已在我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其它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无法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不纳入我初中招生对象,此类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1日前(不含31,下同),即202531日前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三)报名方式

采用集体报名形式,由就读学校统一填写《初招表》,附《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扉页和小学毕业生本页)于617日前集中向镇教育中心报名登记;为规范学籍管理,方便操作,各小学在编制《2025年晋江市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时(附件2,应如实慎重填写,并按如下顺序排列:

1本校服务区毕业生;

2本镇外服务区毕业生;

3本市外镇毕业生;

4外县市毕业生。

二、组织入学

(一)招生原则

1.招生方式。实施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招生办法,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随迁子女)均免试升入初中。各中学招生纳入镇招生领导组统一管理,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招生、规范录取。

2.招生办法。实行“分类招生”办法,当招生学位充足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做到应招尽招;招生学位不足时,按以下招生顺序执行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③服务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自2026年起,在招生压力较大的区域,依据来晋务工人员在晋江缴纳社保年限进行细分,优先满足社保缴纳年限较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派位办法或抽签办法。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及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二)发送《入学通知书》

教育中心按中学服务区汇总《生源花名册》,77前送辖区内中学和市教育局中教科(需由经办人、审核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jjzjk8@126.com)各中学收到《生源花名册》后,应立即寄送加盖印章的《入学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应体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并于78714日组织学生到校注册,保证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学位。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1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含合同教师)员工子女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除按服务片区划分安排入学外,还可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父(母)身份,申请我镇任何一所中学入学。

祖父(母)与孙辈(外孙)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条款规定,在提供祖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祖父(母)身份,申请我镇任何一所中学入学。

2国有企业(含驻东石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入学,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3在市区或镇购房并已实际入住需要跨区域入学的,应由家长在小学毕业时向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先由各小学验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汇总到镇教育中心(相关表格见附件3),再由镇教育中心连同外镇户籍学生一并汇总并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购房地教育中心,最后由接收镇(街道)统一按父母购房地所属片区中学安排入学。

4原有晋江户籍农村二女结扎户(含独女办证户)女儿、见义勇为子女、烈士子女升学。继续允许根据其意愿在本镇任选一所中学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市卫健部门(见附件5)、民政部门或市见义勇为协会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镇教育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特教辅读班残疾学生升学。一要建立应届毕业生《残疾学龄人口入学(随班就读)花名册》。各小学要把本届毕业生中的残疾儿童相关情况以升入校为单位汇编成册,送交拟升学中学和镇教育中心。二要做好“三残”儿童入学组织取证工作。除特殊学校招收的残疾学生入学外,各中学都应该接收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6.优秀人才子女升学。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59号)和《晋江市现代产业体系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办法》(晋委人才〔2022〕7号)、《晋江市医疗卫生人才认定和政策支持办法》(晋委人才〔2023〕9号)、《晋江市高等教育人才认定和政策支持办法》(晋委人才〔2023〕10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积极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子女就学提供支持和帮助。泉州市级认定的优秀人才及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允许其直系子女在我镇任选中学入学。入学对象凭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或“晋江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审核结果或晋江市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入学。

7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升学。参照《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晋委发〔20117号)精神,规模企业的核心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且2024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及以上)的子女,可在我镇任选中学入学。报名时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与个人完税证明、社保缴费凭证。

8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升学。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等,视同当地居民子女,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第一类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第二类如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第三类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可凭居住证、务工或经商等凭证向镇招生领导组申请就近入学。在泉台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申请子女就读初中,由镇教育中心结合台胞本人意愿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9.华侨华人子女申请在我镇升学的,依据相关文件,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外籍学生申请在我镇升学的,依据《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闽政办〔20186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

以上毕业生必须在《初招表》中“拟就读晋江学校” 栏中明确报名学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我镇就读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升学

1招生对象与招生办法

一是学生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报名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户口簿》。

二是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

三是学生父(母)在我市取得《居住证》。报名时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和《户口簿》。

四是“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要求选择中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200名,可镇任选一所中学入学报名时提供积分办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

2招生工作要求

一是严把入学条件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镇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学校应及时劝返其回户籍地升学报名,可不予招收入学。

a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者;

b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c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人员子女;

d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的全国电子学籍信息的;

e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二是办学容量压力特别大中学,当学位不足时,实行分类招生。对符合条件但未能派到学位者可由镇初招领导组协调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升学。

三是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回户籍地中学就读的,各小学要为其提供学历证明。

四是推行凭社保入学政策。侨声中学初中部继续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学校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

五是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均不在晋江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学校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到其父母居住和务工地就学。

镇(街道)跨区入学管理

(一)(街道)入学

在我镇就读小学毕业生需要跨镇(街道)入学者根据《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申请程序办理跨镇(街道)入学手续

)本镇户籍学生镇内跨区入学

1.招生对象。在确保辖区服务对象入学的基础上,教育资源相对充足、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可以招收以下需跨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1)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服务区内、孩子户籍不在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提供能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及父母的《结婚证》)。

2)父母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经商办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尚在生产经营,办证时间需满一年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含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年度报告》《租赁合同》等尚在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及《户口簿》)。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服务区内亲属(限指父母直系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监护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离婚证》《户口簿》、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监护亲属《房屋所有权证》或《户口簿》等)。

4)父母在非户籍地务工,在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子女可在企业服务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书》及《户口簿》)。

2.招生办法。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时必须在《初招表》中“拟就读晋江学校” 栏中明确报名学校,同时填写《东石镇2025年初中招生镇内跨区入学申请表》(附件 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双方中学签署意见后,于7月7日前报招生领导组审批。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跨镇(街道)入学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如因父母务工地有较大变化,确需跨镇申请入学的,参照本地户籍学生跨镇跨入学申请程序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在我镇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由镇初招领导组根据就读学校服务片区划分和学校容量统筹安排学生到相应中学就读,其原则上不得镇内跨区入学,确需跨区申请入学的,应参照本地户籍学生跨区入学申请程序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学校不得私自招收学生,不得私自将《初招表》交给学生或重造《初招表》。学籍不在侨声中学服务区小学的非晋江籍小学毕业生,要求跨入侨声中学初中部入学的必须提供父母在服务片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招生工作安排

615日前,各小学完成毕业生升学报名工作;

616-17日,各小学携带相关材料到镇教育中心集体报名;

624日前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本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父母已在本镇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教育中心报名

71日前,小学毕业班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毕业班质量监测,并由就读学校颁发小学毕业证书;

74日,镇教育中心到市教育局转交本市外镇学生《初招表》和《购房申请跨区录取汇总表》

77日,镇教育中心提供给各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汇总报送市教育局;

78714日,各中学根据《生源花名册》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学生到校注册;

722日前,各中学凭新生注册名册,向镇教育中心领取《初招表》,并与教育中心核对尚未注册的学生,查清去向。

730日前,对未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的小学毕业生,编造花名册报送镇初招领导组,由镇政府协调相关社区,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或监护对象按时升学,确保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81日,各中学将接受转入的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跨镇(街道)入学协议书》汇总送交镇教育中心审核由镇教育中心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

 

 

 

 

 

 

 

 

 

 

 

 

 

 

 

2025年东石镇初中招生服务片区划分

  

招生服务片区

侨声中学

东石中心小学、第二中心小学、锦青中心小学的本镇户籍毕业生;龙厦小学服务区村(社区)户籍(或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檗谷小学的本镇户籍毕业生光渺小学的本户籍毕业生可选择侨声中学

金山中学

金山中心小学、井林中心小学、山前小学服务片区的本村户籍和非晋江户籍毕业生龙厦小学的非晋江户籍毕业生;岑兜自然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可选择金山中学。

东石中学

郭岑中心小学、湖头小学、毓德小学、玉峰小学、南天小学、碧江小学服务片区的本村户籍(或购房户)和非晋江户籍毕业生檗谷小学的本村户籍毕业生。

潘径中学

潘径实验小学、潘径小学、蓬山小学服务片区的本户籍(或购房户)和非晋江户籍毕业生;东石中心小学、第二中心小学、锦青中心小学、檗谷小学的非晋江市户籍毕业生;塔头孙村户籍小学毕业生潘径实验小学的本镇户籍可选择潘径中学。

南岳中学

廷都中心小学、塔头小学、前埔小学、型厝小学光渺小学服务片区的本村户籍和非晋江户籍毕业生;张厝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南岳中学。

备注:初中片区划分拟于2031年调整为按户籍划分,具体以当年的招生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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