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晋江市把“数智转型”作为继“质量立市”“品牌强市”“资本上市”“科技创新”后又一核心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产业数字变。围绕做强数字经济本体产业,择址建立晋江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为规范晋江市数字经济产业园管理,提高产业园集约利用,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培育晋江市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晋江实际,特制《晋江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入园管理规定(试行)》。
二、目标任务
搭建一个有利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集中汇聚的载体,形成规模化集聚效应,赋能提速制造产业数智转型步伐,实现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的良性互动、共赢发展,赋能晋江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包括五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提出《管理规定》适用对象。
(二)管理机构、职能。提出由市工信局作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园区发展规划、支持引导园区企业发展、协调项目落地等工作,统筹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由智信公司作为园区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园区日常管理运营、招商引资、入园企业审核、入园企业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三)管理机制。提出聚焦引育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产品服务业等3大业态,并明确企业入驻及退出程序。
(四)扶持政策。主要包含4大方面政策。一是运营奖励。每新增培育5家、10家以上“小升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运营绩效奖励50万元、100万元。二是租金补助。对入驻企业给予每平方米每月20元标准租金补助;入园企业升规纳统的,按每平方米每月20元、10元标准,再给予连续两年租金补助。三是入园奖励。对市域外入园企业当年度升规纳统的,在现有新增纳统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10万元叠加奖励。四是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人才、团队,参照现有人才政策执行。
(五)监督管理。提出入园企业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根据产业园定位、政策调整、经营状况、发展趋势等不确定因素,对产业园实行动态化管理。
四、范围期限
《管理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五、联系方式
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95-8561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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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晋江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入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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