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2-11-28 17:03 浏览量:

  为监督和保障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我局制定了《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现对《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晋农〔2022〕152号)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本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行政执法责任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中的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根据国家、省、市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出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

  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的通知》

  4.《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围绕贯彻落实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相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规章共30条,主要内容包括:依法履职、界定职责、责任追究、明确免责等方面,强调有错必纠、容纠并举,失职追责、尽职免责。

  四、咨询方式

  咨询联系:晋江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

  联系电话:856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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