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和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4-06-26 18:07 浏览量:
     2024年永和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1.本镇初中招生,公办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服务区就近升入初中。民办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家长户籍、房籍或务工居住地所属服务区就近升入初中。服务区按三所中学原有2016年确定的服务片区划分。原“英墩中学”即为“季延中学(英墩校区)”,其服务区范围不变。

    2.本镇户籍农村二女结扎户(含独女办证户)女儿、烈士子女升学。允许根据其意愿在本镇任选一所公办中学就读。报名时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件,到本镇教育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升学一是学生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报名时提供房产证或经市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至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保缴费证及《户口簿》。三是学生父(母)在我市取得《居住证》。报名时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和《户口簿》。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回户籍地中学就读的,教育中心要为其提供学历证明。

    5.跨镇(街道)入学的管理(今年以附件另列出来,要求基本不变)。

    1)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服务区内、孩子户籍不在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提供能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及父母的结婚证)。

    2)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需委托其它亲属监管的小学毕业生(提供部队或人武部门证明和户口簿);

    3)父母在中学服务区内经商办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尚在生产经营)的小学毕业生(含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年度报告、租赁合同等尚在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及户口簿);

    4)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和户口簿);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服务区内亲属(限指父母直系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监护的学生。(提供离婚证、户口簿、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监护亲属房产证或户口簿等)。

    6)父母在非户籍地务工,在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子女可在企业服务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提供父或母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书及户口簿)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跨镇(街道)入学参照本地籍学生跨镇入学申请程序和办法办理

     本镇学籍、户籍的毕业生确需跨中学服务区申请入学的,参照以上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由家长填写《2024年永和镇初中招生跨校入学协议书》申请,经双方中学同意后报镇招生领导组。

    6.在市区或镇区购房并已入住需要跨区域入学的,由家长在小学毕业时向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房产证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先由各小学验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汇总到镇教育中心,再由镇教育中心连同外镇户籍学生一并汇总并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购房地教育中心7月5日上午,双方教育中心在教育局初幼教科一次性集中转交,),最后由接收镇(街道)统一按父母购房地所属片区中学安排入学。接收学校在市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负责统一报住建局认定,如发现造假者退回原户籍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要就读民办学校或养正、一中学校的学生,可根据相关文件的精神,及招生学校的安排,凭相关证件到有关中学报名,一旦被录取就不得换校。不被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升入服务区中学。

    8.更详尽的内容可以关注浏览“晋江市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政策”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WZMSPpXseM6O8AEFuwfR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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