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井镇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金井镇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4-07-08 10:32 浏览量:

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关于《金井镇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21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2.报名所需材料:

“两一致”户籍人口《户口簿》《房产证》房产证明材料;

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金井单位)编制内员工《行政介绍信》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福建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户口簿》

3.证件签署日期

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

4.政策照顾对象:

①金井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子女、教师(包括合同教师,下同)子女提供《户口簿》《单位在职证明》《行政介绍信》《干部履历表》《劳动合同书》可向镇招生工作领导组申请就读镇区中心小学(镇属公办幼儿园)

②福大晋江科教园教职工子女:按《福州大学晋江科教园区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学

优秀人才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⑤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凭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凭证”申请入学;

⑥“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凭“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

⑦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⑧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视具体情况进行申请(详见《金井镇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5.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金井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组0595-85381934。

6.更详尽的内容可以关注浏览“晋江市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qyC00X4hm8wvWzwJZYVvQg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