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灵源街道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27 15:42 浏览量:
     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灵源街道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江市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教综〔202333)精神,制定灵源街道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灵〔202375,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政策解读

    1两证:与父()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及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

    2.两一致:适龄儿童与父()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或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3.优秀人才指: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3]7)精神,积极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子女就学提供支持和帮助。泉州市级认定的第一至第七层次优秀人才。

    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晋江市现代产业体系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办法操作规程》(晋委人才[2023]4)、《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22]15)》及《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等政策文件执行。

    4.分类招生:公办学校根据容量按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②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②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5.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如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可凭居住证、务工或经商等凭证由属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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