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军人军属就医指南及政策解答
时间:2025-12-1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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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军人什么情况下,可以无卡就医?
答:对尚未办理军人保障卡和军人身份证件的军人,凭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核实身份后可以保障。
问:军队医疗机构需个人支付的诊疗项目?
答:(1)除洁牙外的美容项目,健美项目,变性手术、近视矫正手术、非功能性整容手术,减肥、增胖、增高项目,辅助生殖技术(军人及其配偶除外)等非疾病诊治项目;(2)超出规定标准的修复牙齿,配眼镜,装配助听器以及义肢、义眼等矫形器具;(3)自请特别护理、非治疗需要的特殊病房等特需医疗服务。
问:军人及家属什么时候开始停止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答: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的军人自办结离队报到手续之日起,其家属自军人下达退役命令之日起,不再享受相应医疗待遇;离休退休军人自移交政府安置之日起,本人及其家属不再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问:什么人群可以申请办保障卡?
答: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军人保障卡,在军队医疗范围内享受免费医疗:(1)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 (2)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在军人去世后,未移交政府安置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未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3)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含经军队医院鉴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者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证明仍在中学就读的19周岁以上子女,下同);(4)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转业到异地工作,现已办理离休手续,返回到军队一方长期居住的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军人配偶,在地方就医确有困难,本人提出在附近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并将本人在地方的全年医疗经费转交军队的。
问:军人家属是否可以就近就便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地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在军队医疗范围内的费用予以报销?
答:军人家属到地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只有3种情况军队予以保障,①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或者出生后即在院治疗一直未出院的新生儿(不限于出生28天以内),患疑难危重症,经军队医院诊治会诊,认定本级不具备救治能力且伤病情不宜远距离转送至其他军队医院的;②持军人保障卡军人配偶在军队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出生缺陷干预和分娩,患疑难危重症,经军队医院诊治会诊,认定本级不具备救治能力且伤病情不宜远距离转送至其他军队医院的;③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的军人及其随队生活的配偶、18周岁以下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可以就近就便到驻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门急诊、住院费用在军队医疗范围内的予以报销,具体办法由军委后勤保障部会同军委政治工作部规定。
问:没有医保卡的家属,也不符合军人保障卡办理条件的,到军队医院就医,如何保障?
答:在医保覆盖地区、不符合办理军人保障卡条件的军队相关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参加医保的,不予减免医疗费用。只有在其参加医保后,才享受相关待遇。
问:军人子女超过18岁什么情况可以免费就医?
答:经军队医院鉴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者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分证明仍在中学就读的19周岁以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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