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需要年报吗?
时间:2025-11-0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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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 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电子或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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