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如何操作?
时间:2025-11-0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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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 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 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 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 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 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 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①《个体工商户登记 (备案) 申请书》; ②清税证明材料; ③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 ④变更后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⑤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应该是变更经营者的清税证明, 而非税务注销的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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