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内坑镇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开始啦!
升学报名
(一)
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1.在本镇就读的内坑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2.在本镇就读的非内坑户籍的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学校报名。报名后,《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初招表》)由镇教育中心通过市教育局集中转送户籍地教育中心。7月4日上午,各教育中心在市教育局初幼教科一次性集中转交。
3.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内坑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于6月28日前到镇教育中心报名,《初招表》由镇教育中心代为填写,相关材料由镇教育中心留底备查。父母已在内坑购房但在外县(市区)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参照本条款执行,报名时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户口簿》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
(二)
非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在本镇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证件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户口簿》;已在我镇购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其他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无法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不纳入我市初中招生对象,此类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即2025年3月1日前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二
组织入学
(一)
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方式。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招生办法,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随迁子女)均免试升入初中。
2.招生办法。实行“分类招生”办法,当初中招生学位充足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做到应招尽招;当招生学位不足时,按以下招生顺序执行: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③服务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1)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民子女→②60 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 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或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2)其中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持‘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自2026年起,在招生压力较大的区域,依据来晋务工人员在晋江缴纳社保年限进行细分,优先满足社保缴纳年限较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派位办法或抽签办法。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及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
(3)实行电脑派位的学校,分类招生应一次性告知不同类别学生的招收时间、招收办法,避免引起误会,同类别学生应公平享受平等的派位资格。对符合条件但未能派到学位者,镇教育中心将协调派取到本镇辖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升学。
3.发送《入学通知书》。镇教育中心按中学服务区编写《2025年晋江市 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于7月7日前送辖区内公办中学和市教育局中教科(需由经办人、审核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jjzjk8@126.com)。各中学收到《花名册》后,应立即寄送加盖印章的《入学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应体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并于7月8日—7月14日组织学生到校注册,保证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学位。
4.领取学生学籍材料。7月22日前,各中学凭新生注册名册,向镇教育中心领取《初招表》,并与镇教育中心一一核对尚未注册的学生,查清去向。
5.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学
认真做好“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跟踪摸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镇教育中心应于7月30日前编造花名册报送镇初招领导组,由镇人民政府协调相关村,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或监护对象按时升学,确保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二)
民办学校招生
按《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政策执行。
三
跨镇(街道)入学管理
按《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跨镇(街道)入学管理执行。
四
新生审批
(一)初中新生录取审批时间:7月18日以后,辖区内公办中学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录取审批。
(二)各中小学应加强沟通,充分利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按规定做好学生学籍的异动处理和信息对接,在新生注册后15天内把新生花名册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采用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三)《初招表》为我市范围内初中招生用表,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回原籍,镇教育中心只提供学历证明和《晋江市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不必向学生提供《初招表》;学生跨镇(街道)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民办校招生、在本市外镇(街道)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入学,镇教育中心应把《初招表》统一提供给相应单位,不得分发给学生自带。
五
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安排表

六
内坑镇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七
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八
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跨镇(街道)
入学协议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