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1
一、建设项目涉及重要湿地的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国家、省级重要湿地的,按照国家、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的办理流程
(一)提出征求意见
1.备案登记办理要求
(1)申请条件: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除重要敏感湿地外)面积小于0.04公顷(含0.04公顷)。
(2)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提交材料:
①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备案登记表;
②项目依据文件(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
2.简易程序办理要求
(1)申请条件: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除重要敏感湿地外)面积为0.04公顷至0.2公顷(含0.2公顷)。
(2)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提交材料:
①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表;
②项目依据文件(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
3.一般程序办理要求
(1)申请条件:(1)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面积大于0.2公顷(不含0.2公顷);(2)项目涉及重要敏感湿地;(3)当年度办理同一片区内多个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
(2)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提交材料:
①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的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书(同一片区内当年度多个建设项目可共同编制一套报告书)。
②项目依据文件(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
(二)初审、现场查验。
(三)组织专家论证。
(四)征求部门意见。
(五)出具反馈意见。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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