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涉及湿地的办理流程

2025-12-01

  一、建设项目涉及重要湿地的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国家、省级重要湿地的,按照国家、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的办理流程

  (一)提出征求意见

  1.备案登记办理要求

  (1)申请条件: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除重要敏感湿地外)面积小于0.04公顷(含0.04公顷)。

  (2)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提交材料:

  ①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备案登记表;

  ②项目依据文件(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

  2.简易程序办理要求

  (1)申请条件: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除重要敏感湿地外)面积为0.04公顷至0.2公顷(含0.2公顷)。

  (2)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提交材料:

  ①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表;

  ②项目依据文件(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

  3.一般程序办理要求

  (1)申请条件:(1)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面积大于0.2公顷(不含0.2公顷);(2)项目涉及重要敏感湿地;(3)当年度办理同一片区内多个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

  (2)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提交材料:

  ①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的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书(同一片区内当年度多个建设项目可共同编制一套报告书)。

  ②项目依据文件(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

  (二)初审、现场查验。

  (三)组织专家论证。

  (四)征求部门意见。

  (五)出具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