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1
(一)国家层面:1.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经营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且银行向其发放的贷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给予1.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2.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汽车、纺织、轻工、医药(含医疗器械)、金属非金属矿山(勘探开发)行业企业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更新先进高效生产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对申报列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按核定固定资产投资最高15%比例予以补助支持。
(二)省级层面: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对申报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符合条件的由省级财政按照固定资产贷款金额给予最长3年、年化2%的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或单个项目享受贴息补助的实际投放贷款额上限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原则上不超过3亿元,其中对用于设备更新改造的重大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支持额度上限提高至5亿元。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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