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韦小青、杨贺凯
时间:2025-11-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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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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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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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2024)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2052号、闽(2024)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2053号 |
韦小青、杨贺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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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池店镇绿洲路13号晋江龙湖池店南项目十五期1幢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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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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