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吴天玺
时间:2024-04-1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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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07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吴天玺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东石镇金泽村村建区23号 |
晋集用(99)字第03425号 |
建筑225.92平方米 宗地69.08平方米 |
住宅 |
继承转移(原产权人:吴远萍) 继承人:吴天文、吴天宝、吴天锡、吴天玺、吴玉纯、吴丽泳、吴美丽、吴美珠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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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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