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6-00226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25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8
内坑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收储晋江市内坑镇中心商务区区间道路部分建设用地的请示》(晋内政〔2025〕9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江市内坑镇中心商务区区间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21〕36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4.0245公顷用地中的0.2744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3.7501公顷。
二、上述核减的0.2744公顷用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镇做好与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