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3日到2025年11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5-11-07 16:09 浏览量: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关于2025年11月3日到2025年11月7日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5113日到2025117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110日-202511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2025113日到2025117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编号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全文

    1

    福建恒安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透气粒子、6000吨流延膜、1万吨无尘纸扩建项目

    泉晋环评[2025]表141

    2025年113

    见附件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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