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1.项目名称:泉州中州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石子、砂)70万立方米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龙湖镇瑶厝村
3.建设单位:泉州中州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泉州中州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石子、砂)70万立方米项目选址于晋江市龙湖镇瑶厝村,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砂石生产,总用地面积9718m2;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职工1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生产规模为年产石子20万m3、砂50万m3。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为间接排放方式。对照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的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据,该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三级B。重点论证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废水处理达
(2)废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周边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北侧120m的瑶厝村,位于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受废气排放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3)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正常生产时对厂界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铁、沉淀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料、车间沉降的粉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铁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料、车间沉降的粉尘、沉淀污泥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应的制砖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现有厂区已实现水泥硬化,原辅料在厂内贮存时间短,正常状况下不会出现降水入渗或原料泄漏,一般不会出现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一般固废暂存间按规范要求分别进行防渗处理,污染地下水、土壤可能性很小。故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6)风险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涉及环境风险物质。公司正常运营后,厂内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用于应对环境风险事故,项目环境风险影响相对可控。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2次信息公示。本项目公众参与中所涉及的公示、调查的时间节点、顺序和方式符合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昂创食品年产蛋卷300吨、饼干300吨、巧克力300吨、软糖300吨、充气糖300吨、硬糖300吨、太妃糖3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灵美路8号
3.建设单位:福建昂创食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欣优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项目概况:福建昂创食品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灵美路8号,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食品园),投资建设“昂创食品年产蛋卷300吨、饼干300吨、巧克力300吨、软糖300吨、充气糖300吨、硬糖300吨、太妃糖300吨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租用晋江酷比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灵美路8号的已建厂房的4楼、5楼、6楼进行建设。拟聘用员工50人,均不在厂食宿,年生产300天,日生产8小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分别汇入晋江市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经晋江市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的B级标准以及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最终纳入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状原料配料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糖液熬煮、成型产生的少量异味、蛋卷、饼干烘烤产生的油烟以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配料粉尘产生量较少,且项目生产车间均为密闭车间,在车间墙体的阻挡下不会向车间外大气环境扩散,主要沉降在车间地板内,车间内地板每天进行拖洗,随着地板清洗废水最终排入废水处理设施。烘烤工序产生的油烟经管道收集引入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油烟管道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熬煮、成型产生的异味产生量较小, 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废气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昼间东南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其余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包装废弃物、不合格品、蛋壳、滤渣、废滤膜和废油脂,经收集后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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