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陈埭镇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解读
时间:2024-12-13 21:24 浏览量: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陈埭镇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晋江市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42)等文件精神和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陈埭镇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目标任务

    高效推进陈埭镇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三、主要内容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21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招生时间

     

    时间

    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

    民办小学

    集体办、民办幼儿园

    61日前

    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5—6

    报名登记

    网上报名

    接受报名登记

    77—14

    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审核和公示报名资格

    715—16

    学校资格审核结果送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公布录取名单

    718-19

    需派位招生学校,学校公布入学资格审核结果派位方案

    民办学校组织录取对象完成注册

    722日前后

    需派位学校组织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并报教育主管部门

     

    725日前

    学校公布招生结果

     

     

    730

    公布接受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定点学校学位余缺情况

    85日前

    学额未满的学校接受统筹调剂对象登记报名,并将补录结果向主管部门报备

    生结果报教育中心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结果报教育中心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91日前

    招生结果送交教育主管部门

     

    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划片招生、应招尽招。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2.统筹调度,保障学位。按照上级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统筹调度全市教育资源能招尽招。

    (二)公办小学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1)社区原住居民对象

    2)购房落户对象

    3两一致中的拆迁户子女入学。

    2.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1)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陈埭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2)市属国有企业(含驻陈埭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

    3.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2)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5)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6)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

    7)民办学校校(园)长、集体办幼儿园园长直系子女可申请就读镇属中心小学。

    4.两一致对象入学

    1)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小学片区内,拥有片区户籍,没有房产的,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5.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三)民办小学招生

    1.各学校按招生计划招生。

    2.报名对象及录取顺序。

    3.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4.电脑派位和录取。

    5.注册。

    6.审核。

    7.补录。

    (四)幼儿园招生

    1.公办幼儿园招生

    小学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公办幼儿园若招生计划数未招满的,将通报批评幼儿园及所在村居(社区),剩余学位由镇招生领导组统筹招生,统一调配。

    2.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1)幼儿入园以村社区为主片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片区适龄幼儿入园。

    2)幼儿园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五)特殊儿童入学

    1.特教学校就读。

    2.随班就读。

    3.送教上门。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

    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二)科学制定招生方案。

    (三)坚持就近免试入学。

    (四)严格控制班生额。

    (五)提高招生服务水平。

    (六)加大招生监督力度。

    五、注意事项

    (一)本《意见》由镇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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