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陈埭镇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2-11 18:48 浏览量:

     

     

     

     

     

    晋陈政〔2020〕147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陈埭镇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2020年陈埭镇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2020年陈埭镇治理餐桌污染建设

    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进全镇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根据《晋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晋食安委〔2020〕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食品安全战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执政理念,按照上级对食品安全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保民生、保安全”,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切实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治理指标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6%以上。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8%以上,药物残留超标案件查处率达100%。全镇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酒类、乳制品、腐竹等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控制在2%以下。瓶(桶)装水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控制在5%以下。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严格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

    1.种植养殖环节。①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许可,严格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发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农药购销异常情况,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违禁使用的违法行为。②深入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整治,完成耕地分类清单编制并实行分类管控。③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④推进用药减量增效。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全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以上;推进水产养殖精准减量规范用药行动,总结推广水产品养殖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控技术模式。⑤强化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检打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水产品养殖、运输环节严厉打击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

    2.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①抓好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鼓励小作坊集中化、规范化生产经营,普查建档率达到100%,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检查评价食品安全状况,严禁经营野生动物。推进餐饮服务提档升级行动,提升“明厨亮灶”覆盖率;推进农村“流动厨师”管理,试行餐饮外烩告知承诺、分级指导、证照合办制度,鼓励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公司和农村家宴中心建设。②加强风险排查防控。深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及专项检查工作,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加强风险评估研判,建立重点食品风险清单。组织年度食品企业风险定级评定工作,加强结果运用。③深化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以学校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强化“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追根溯源,查处一案,牵出一串,整治一行。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将保健食品整治内容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完善保健食品标准和标签标识管理,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持续抓好瓶(桶)装饮用水、“两超一非”和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突出问题治理。④规范网络食品经营。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供应特点,加大互联网食品销售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食品销售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网络订餐、外卖送餐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线上线下融合监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突出“以网管网”,开展网络食品销售数据分析监测,在网络订餐平台引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网络餐饮监督,巩固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成果。

    3.饮用水行业。①组织开展城乡集中式供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测。②加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管,开展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4.其他监管工作。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将进口食品的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完善企业信用管理、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②提高粮油产品供给水平。做好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审核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完善粮食质检体系,落实“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提高粮油产品供给水平。③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围绕食品用塑料包装、食品用纸包装、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等5类食品相关产品,抓好企业现场检查、质量抽查等工作。④加强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加快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二)坚持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

    1.切实提升监管队伍能力。先行先试,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探索。加强食品安全检测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专业技能;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推进基层网格化监管,按照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精神,落实网格岗位聘任人员相关待遇。

    2.实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监管创新,探索“互联网+”监管,发挥数据化情报导侦作用,逐步实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网上排查、实时发现、汇聚筛查和案件网上移送受理监督。推动食品安全智能监管信息平台整合,实现许可监管、信用评价、行政处罚、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等核心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推进“明厨亮灶”工程,让公众共享食品安全信息。

    3.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保险公司创新食品安全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动肉蛋奶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引导有条件的中小型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4.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规范开展农业生产活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把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监管方式引入常态,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生产取证企业食品安全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和评价工作,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对严重失信者名单的动态管理,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三)推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依法严惩

    1.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惩戒措施。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落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开展“昆仑2020”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全力“断链条、端窝点、摧网络”。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2.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实现行政部门移送案件数量同比上升、质量提升。强化行刑衔接,集中破获一批大要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1.夯实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基础。鼓励和引导食品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各类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参与食品生产安全治理,多举措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知识培训。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建立行业规范和标准,开展行业协会和企业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引导行业自律。鼓励社会舆论监督、投诉举报,推动行业规范自律,促进食品从业者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2.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示范企业升级创建和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巩固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总结推广有效监管模式。

    3.开展食品安全和健康科普教育。推广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引导家长、在校师生充分参与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参加“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在线食品安全教育;举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

    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法治宣传、诚信自律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打造各种宣传平台,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实时发布预警信息,依法打击网上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各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标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保障必要工作经费,配齐配足工作力量,统筹有序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明确监管职责分工,防止推诿扯皮。各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年底前需向镇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晋江市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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