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深沪污水处理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海域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时间:2020-08-07 16:59

    晋发改审〔2020〕150号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深沪污水处理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海域段)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晋江市水利局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深沪污水处理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海域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深沪污水处理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海域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晋江市“五个一批”项目管理推进工作机制》(晋委改[2019]1号)规定及2020年4月9日市领导办公指示要求,经研究,现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函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沪污水处理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海域段)(项目代码:2019-350582-48-01-036173)

    二、建设地址:晋江市金井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深沪污水处理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海域段)同槽埋设两根管径DN1500管道,管道长约3.7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25590.7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9671.99万元,建安费用资金拟采用PPP融资解决

    五、项目建设期限:18个月。

    六、招投标意见: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依法招投标,请你单位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该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在下阶段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提出对策措施,并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工作,促进社会安定稳定,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批复项目的相关依据文件:晋发改审〔2019〕133号、晋财[2018]28号、晋自然资函[2020]292号

    请按国家基建程序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用海、环评、施工、招投标、节能审查等相关报批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2021年4月前未取得用海预审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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