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泉州市中海宏洋海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海悦江府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的意见
    时间:2020-04-03 16:53

     

    晋发改节能审〔20201号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泉州市中海宏洋海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海悦江府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的意见

     

     

    泉州市中海宏洋海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由厦门大学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中海悦江府节能报告》(报批稿)收悉。根据福建茂盛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评审意见,经审查,现就该项目有关节能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海悦江府项目位于池店镇池店南片区,项目总用地面积53227m2(约合79.841亩),总建筑面积164258.85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2421m2,不计容建筑面积41837.85m2。项目包括高层住宅、低层住宅等。项目投资估算128281万元。

    二、项目用能及主要耗能指标

    该项目主要消耗能源为新水、电力、天然气、柴油。

    项目主要耗能指标为:年耗新水14.46万吨(不计入总能耗)年耗电力702.94万千瓦时,863.92吨标准煤(当量值)、2092.52吨标准煤(等价值);年耗天然气13.30万立方米,折161.50吨标准煤;年耗柴油1.608吨,折2.34吨标准煤。该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1027.7吨标准煤(当量值)、2256.36吨标准煤(等价值)。

    三、项目节能审查总体评价

          依据《中海悦江府节能报告》(报批稿)专家评审意见,该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内容较为全面、详细、基本符合深度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四、具体要求

    (一)请你司按《中海悦江府节能报告》(报批稿)提出的要求,在设计、建设阶段应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认真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各项节能措施。

    (二)请你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经评审修改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的节能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三)我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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