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巧借外力 妥善化解——晋江东石派出所推出“3+N”多元调解机制
时间:2020-05-29     字体显示: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陈世勤)

日前,晋江东石派出所社区民警尤小超住村期间处理一起纠纷时,了解到双方因土地问题积怨多年,黄某在张某所建宫庙内打砸损坏物品。“如果只是单纯按故损警情处置,可能会留有隐患,甚至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尤小超找来镇下村干部、村干部、老人会代表,还专门请了村里一位有威望的人士共同帮忙做双方工作。经过多次反复调解,黄某答应赔偿物品损失,同时双方就涉及土地问题进行置换处理。张某解开心结,将赔偿全部捐赠给村里老人会,双方对此事不再追究,几年的恩怨终于烟消云散。

“从基层农村实际看,矛盾纠纷类警情占比较大。部分矛盾纠纷虽不属公安机关范畴,但处理不好可能会导致冲突升级,公安机关后期再行介入,错失化解先机,调处难度较大。”晋江东石派出所所长张飞介绍说,为更好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该所推出“3+N”多元调解机制,即以“民警进班子”“结伴进村”“一村一法律顾问”3大保障为支撑,加强社会团体、乡村贤达等“N种”基层群众力量共同做好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晋江东石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推动“住村”社区民警在各村兼职,更好地了解情况、介入矛盾,迅速完成从“局外人”到“家里人”的角色转变。201911月,东石镇党委下发红头文件《关于选派重点村(社区)兼职副书记/主任助理的通知》,任命14名社区民警为村兼职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同时,推动镇下村干部与社区民警“结伴住村”,互为帮手,相互助务、形成合力,最大化提高工作效能,共同为群众解民忧、解民困。

晋江东石派出所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支持,推动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择优选聘18名熟悉乡村工作、热心乡村事务的优秀律师,派驻到全镇34个行政村(社区),实现了村居律师全覆盖,有效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今年以来,东石镇矛盾纠纷比降9.6%,调解成功率达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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