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早报》:同室闺蜜借走行李箱 随口抱怨却被经理要挟报假警
时间:2019-11-10     字体显示: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女子陈某放在宿舍的行李箱不见了,竟报假警称是同宿舍闺蜜谢小姐偷的,并谎称箱内有现金和证件,而背后却是女经理张某导的一出戏,这怎么回事?

  行李箱丢失 她指认舍友是小偷 

  11月4日晚上11时许,晋江公安罗山派出所接到女子陈某报警称,在罗山街道罗裳社区,她放在宿舍内的一个密码行李箱被盗,内有现金1000元及身份证件等物品。陈某告诉民警,宿舍未被翻动,她怀疑是同宿舍一名工友谢小姐所为。陈某和谢小姐同在罗山街道一家酒店工作,同年龄,同住一个宿舍,但谢小姐正在办理离职手续。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查看现场环境并联系“嫌疑人”谢小姐。经动员,谢小姐主动于5日凌晨2点多到派出所协助调查,她还随身带上陈某“被盗”的那个行李箱。在派出所,谢小姐承认她拿走了陈某的行李箱,但表示是在陈某知情的情况下借走的,且箱子里空空的,并无任何物品,不存在陈某说的千元现金和身份证件等物品。

  民警查案 她承认被要挟报假警 

  5日上午8时许,民警再次联系报警人陈某,并对其进行询问,陈某最终道出实情。原来,两人不仅是同龄舍友,连身高、体型也相似,平时谢小姐会拿陈某的衣服、鞋子来穿,双方相处和睦。11月4日,陈某发现自己的行李箱不见了,第一时间想到谢小姐,便联系求证,但是谢小姐并未及时回复。

  就这样,陈某心里有点堵,在与公司经理张某闲聊中,她随口抱怨了此事。“(张某)要我报警称行李箱被偷,箱内有1000元现金及身份证件。”陈某告诉民警,她有求于人,不得不这样照做,才拨打电话报假警。

  何谓有求于人?陈某说,她之前托请张某帮忙协调其哥哥的工作安排事宜,张某以此要挟若不照办,就不帮忙协调处理,她才报了警。

  不满下属跳槽 她导演了这出戏 

  5日上午9时许,在陈某到案后1小时,张某主动自首并交代事情经过,原来,谢小姐是自己手把手培养起来的业务能手,没想到她要另谋高就,连一声招呼都没打就在办理离职手续,张某就想教训一下她。听到陈某的抱怨,张某为泄私愤要求陈某报警称遭窃,还要她说箱内有现金证件,想让谢小姐被多关几天。

  最终张某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因涉嫌报假警,张某、陈某均被晋江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谎报警情是扰乱执法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勿为了个人私欲,浪费、占用宝贵的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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