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晋江市民政局 时间:2021-11-15 18:04 浏览量:

    晋江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晋江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切实加强民政系统的法治建设,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加强组织领导为基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听取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着力解决我局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制干部人员不足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求机关职能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确保民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核心,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落实《中共晋江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晋江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决策范围、规则、程序等,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

    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晋江市民政局合同管理办法》,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聘请民政局法律顾问,要求民政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独立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及法律保障作用。

    三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晋江民政微信公众号建设。推行民政新闻发言人制度。2020年我局依托晋江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制作、获取政务信息总数11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不予公开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审查发布晋江民政微信公众号信息1564条。

    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落实《晋江市民政局财务报销和审批制度》《晋江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等权力集中的科室(单位)和岗位、项目进行内部监督、内部审计,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五是完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印发《晋江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成立民政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发挥行政调解的积极作用。健全信访责任体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采用一对一茶话调解方式提供婚姻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化解矛盾的平台。

    三、以推行三项制度为重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民政行政执法边界,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确保民政依法行政规范化。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我局共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9名。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2020年我市民政系统报考行政执法考试人员38人,在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干部职工中报考率达100%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在福建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等信息。落实《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民政系统执法规范用语,在开展社会组织的双随机检查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据统计,2020年共开展双随机检查81件。 

    四是规范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定《晋江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局办公室为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 2020年度累计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9次,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6份。

    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整理保管行政执法案卷,2020年在民政系统内部开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2次,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四、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切入,依法履行民政职能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认真把好登记审核关,严格审批程序。细化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完成五级十五同标准化事项目录清单关联绑定。 一趟不用跑事项达到65%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推进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三是加强涉企收费规范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下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建立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启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并在行业协会商会内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按照各级社会组织管理规定,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申请核准、成立登记、变更、注销等审批事项办理工作,依法履行材料受理、颁证、公告等工作。2020年,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1299家,其中社会团体95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23家、非公募基金会24家。

    五、以实施普法教育为抓手,拓展民政影响力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等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习、广泛讨论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局领导班子的依法执政水平。

    二是民政系统全员学法。积极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邀请专家教授开展多场法律法规专题辅导讲座,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协办全省民政法治和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培训班,进一步增强民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以点带面深化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2020年全市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并充分利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儿童节、慈善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举办相关活动,对社工建设、文明祭祀、社会福利等民政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和法律解读。

    六、以创新社区治理为动力,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一是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服务组织。通过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大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服务组织,积极引导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发挥专长优势,提供相关服务,拓展社工、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同时丰富群众生活。目前,全市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实名注册的志愿者近27万人,志愿服务团队1342个,志愿服务项目6742个,注册登记有10家志愿者协会、3家义工协会、88家慈善类社会组织、20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1193人,专职从业人员323人。

    二是建立社区微协商制度。完善基层议事协商机制,探索建立微协商微议事机制,有效引导群众在反复协商中增强程序意识、规则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行为自觉,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群众延伸。 

    三是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制定下发《关于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决策公开监督工作的通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结合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着重从完善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规范决策机制三方面指导村(居)委会抓好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居民自治章程》,保障村(居)民对村(居)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四是规范全市村规民约。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培育和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导向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化工作的全面推进。

    八、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强力推动法治民政建设。

    二是梳理编制部门权责清单。按照民法典规定,调整完善民政权责清单,明确民政部门行为界限,完善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等活动。同时,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

    三是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质量。实施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建设年行动,推进管理制度改革,扩大社会监督,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开展运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等级评估、法人离任清算审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继续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启动首届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创投工作,培育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和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现社工服务机构由扩张式增长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实施五社联动试点工作,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建立以社会工作者为主导、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载体、城乡社区为平台的联动机制。

    五是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出台全市村规民约指导意见,从遵循原则、主要内容、制定程序三个方面对我市村规民约进行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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