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余琴华
时间:2020-07-03 16:46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晋房权证梅岭字第201522510号 |
余琴华 |
房屋所有权 |
350582002004 GB10024F00 040495 |
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88号晋江万达广场8幢706 | 裁定过户 |
2 |
||||||
3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7月0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