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珊珊
时间:2020-06-1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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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闽(2018)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500号 |
张珊珊 |
住宅 |
350582001306GB10006F00030095; 350582001306GB10006F00030096 |
晋江市东华街北侧福隆商业广场一期华庭街125#5幢-526、527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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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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