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珊珊
时间:2020-06-10 09:15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8)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500

    张珊珊

    住宅

    350582001306GB10006F00030095; 350582001306GB10006F00030096

    晋江市东华街北侧福隆商业广场一期华庭街125#5-526527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61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