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庄灿生
时间:2020-02-07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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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晋房权证青阳字第201402714号 |
庄灿生 | 住宅 | 晋江市青阳街道石鼓路锦华小区2幢1306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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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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