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王锦堂、王秀润
时间:2020-02-07 13:42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16)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2343号

    闽(2016)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2344号

    王锦堂、王秀润 住宅   晋江市金井镇新区万祥—滨海新城—吉祥苑12幢1603  

    2

     

           

     

    3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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