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苏家庆
时间:2020-01-21 09:08 浏览量: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预告登记证, 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闽05821063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抵押权人

    产权人

    坐落

    备注

    1

    晋房预2014字第64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苏家庆

    晋江市梅岭街道梅青社区天龙豪园8901

     

     

    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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