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证作废公告-陈进步
时间:2020-01-1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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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房屋他项权证,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582执767号之一及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闽0582执767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房屋他项权证 |
抵押权人 |
产权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晋房他证2015字第2014号 |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平支行 |
陈进步 |
晋江市安平开发区安平东道57、59、61号 |
|
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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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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