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陈永泉
时间:2020-01-15 09:05 浏览量:

    房屋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房屋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582执恢1248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权人

    产权人

    坐落

    备注

    1

    晋房他证2014字第333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

    陈永泉

    晋江市梅岭街道泉安中路宝龙·金色家园5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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