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林昆铭
时间:2020-01-1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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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闽(2017)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462号 |
林昆铭 |
住宅 |
350582002002GB10007F00090003 |
晋江市泉安中路宝龙·金色家园6#-8A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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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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