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丁结利/丁美芳
时间:2019-08-05 11:46 浏览量:

    房屋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房屋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503143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权人

    产权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17)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3255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泉州分行

    丁结利

    晋江市梅岭街道人工湖片区晋江世茂人工湖项目(K1-1K2-154101

     

    2

    闽(2017)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3254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泉州分行

    丁美芳

    晋江市梅岭街道人工湖片区晋江世茂人工湖项目(K1-1K2-154102

     

     

     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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