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福建省腾辉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9-07-0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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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晋房权证五里区字第006787号(晋房权证晋江字第006787号);晋国用(2012)第00334号 | 福建省腾辉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及土地 |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安麒路9-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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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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