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林天福
时间:2020-08-04 13:29 浏览量:

    遗失声明

     

    址在晋江市陈埭镇梧埭村鞋都路10301032号的不动产,系林天福所有,原建筑房屋动用土地证明书No.0005092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办。

     

     声明人:林天福

      2020073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