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许红新
时间:2020-08-03 16:58 浏览量:

    遗失声明

     

    原址在晋江市迎宾路532号浔兴·奥林春天5#-502的房屋他项权证,他项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所有权人许红新,债务人许红新,债权数额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贷款期限180个月,房屋所有权证号晋房权证梅岭字第726887号,房屋他项权证号晋房预第09902号,因客户保管不慎遗失,现贷款已结清,声明房屋他项权证作废,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办。

     

    声明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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