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王如心
时间:2020-01-22 10:30 浏览量:

    遗失声明

     

    址在晋江市金井镇钞岱村南方新村120号的不动产,系王如心所有,原土地证:晋地金集用(90)字第60572号因保管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办。

     

     声明人:王如心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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