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吴遂旭
时间:2020-01-20 13:27 浏览量:

    遗失声明

     

    址在晋江市陈埭镇花厅口村杏圳北路52号的不动产,系吴遂旭所有,原土地证:晋地埭集用92字第61547号;房产证:晋房埭字11546号因保管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办。

     

     声明人:吴遂旭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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