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林志强
时间:2020-01-17 12:39 浏览量:

    遗失声明

     

    址在晋江市陈埭镇坊脚村滨坊路68号的不动产,系林志强所有,原晋江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晋字第122309号)因保管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办。

     

     声明人:林志强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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