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林聪琴、庄景宏
时间:2020-01-17 10:58 浏览量:

    遗失声明

         林聪琴;庄景宏(身份证号码:350521198708107846350521198611076617),不慎遗失晋江龙湖晋源置业有限公司办理的晋江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房屋座落:晋江市池店镇晋江龙湖池店南片区泉安北路晋江龙湖池店南项目十一期102105),现声明该买卖合同原件遗失。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证书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登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