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刘益梅
时间:2020-02-2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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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03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刘益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宾阳路2号高阳小区11幢1101 |
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59477号 |
134.57 |
住宅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刘焕生; 继承人:林阿丽、刘益梅、刘唱唱、刘林威) |
2 |
刘益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宾阳路2号高阳小区地下室车位1432 |
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59944号 |
33.68 |
车位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刘焕生; 继承人:林阿丽、刘益梅、刘唱唱、刘林威)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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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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