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2-1230-2019-00089
    • 备注/文号:晋紫政〔2019〕83号
    • 发布机构:紫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12
    晋江市紫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帽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1-12 11:55

    晋紫政〔201983

     

     

    晋江市紫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帽镇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现将《紫帽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晋江市紫帽镇人民政府

     

    2019118

    紫帽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持对“三合一”场所高压整治态势,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201910月下旬起至20202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力争通过100天时间高标治理,坚决落实责任要明确、排查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追责要严格、培训要真抓的“五个要求”,确保辖区的“三合一”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坚决遏制“三合一”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职责分工

    (一)镇“三合一”整治办(挂靠镇安办)

    1. 协调、指导各村、各镇直单位开展“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工作;

    2. 协助各单位查处群众举报的“三合一”场所,跟踪落实整改并反馈;

    3.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三合一”场所采取断水、断电、暂扣证照、行政拘留等综合执法措施进行查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 负责“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信息、文件的收发及上传上达,收集、整理、汇总“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数据,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5. 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

    (二)各镇直单位

    1. 紫帽公安派出所:排查辖区“三合一”场所并建立台帐,通报镇安办,督促“三合一”场所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会同镇安办联合查封,并视情况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行政拘留;

    2. 帽市场监督管理所:排查辖区商铺“三合一”场所,并通报镇安办、派出所,对无证无照“三合一”场所一律予以取缔。

    (三)各驻村工作点

    1. 开展所驻村“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摸底工作,每周签字上报新增“三合一”场所至镇安办,并发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2. 每周复查已整改“三合一”场所,并签字上报镇安办;

    3. 对拒不整改以及回潮“三合一”场所,提请镇安办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四)各村

    1. 对辖区依据网格对存在“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 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报送驻村工作点、镇安办;

    3. 跟踪检查和督促“三合一”场所整,并落实定期回访。

    三、攻坚整治范围和重点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俗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重点排查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沿街商铺、电商办公仓库等重点场所或区域性“三合一”隐患。重点整治违规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墙或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单位人员不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不会报火警、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组织疏散逃生等隐患问题。

    四、攻坚行动时间及步骤

    百日攻坚从201910月下旬至202021日结束,共100天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9114日前)

    1. 镇安办研究制定辖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发动各村各企业、各工作点和镇直各部门开展整治。

    2. 工作点、村、公安派出所等人员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逐一排查,全面摸清“三合一”场所的底数,及时汇总各方整治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摸底整治情况按要求由村、工作点、镇领导署名签批后逐级汇总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115日至2020120日)

    1. 各村、工作点、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用火用电不规范、可燃物多的,必须当场责令立即搬离住宿人员。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较大或群死群伤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停产的要坚决停产,该查封的要坚决查封。整改期间,各工作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单位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消防安全。

    2. 要加强技术改造指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规定,指导单位整改到位。对疑难的火灾隐患,镇安办应及时分类整理,报送市“三合一”整治办协调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诊。发现的“三合一”火灾隐患要100%整改消除到位。

    3. 村、各工作点、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的“三合一”场所,应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家一档,100%建立台账,存档备查。要随机进行回访检查,填写回访检查记录,严防“回潮”。

    4. 专项整治办、派出所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加强对“三合一”整治的督导检查,既查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更要查相关部门的职责履行是否到位。适时对照各工作点、各行业主管部门前期摸排的《“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汇总表》进行实地抽查,严肃问责一批虚报、瞒报、漏报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三)工作验收阶段(2020121日至202021日)。

    1. 整改结束后,各村、各企业、各工作点、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2020125日前形成验收情况报告。

    2. 专项整治办会同各工作点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政策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3. 镇党委、政府将组织安办、派出所、纪委等有关部门对各村、各企业、各工作点、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攻坚行动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各村、各企业和各工作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全面铺开新一轮“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抵制走过场、应付的不良倾向,各村网格工作人员对排查摸底工作要做到“深、细、实”,严防漏报、瞒报、乱报现象的发生。整治工作实行实名登记和领导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

    (二)组织领导要到位。根据上级要求,我镇将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同时,下设“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抽调公安派出所、安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人员联合办公,切实发挥协调、指导督促的作用,推动镇、村(企)加强辖区“三合一”排查整治工作,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措施执法要到位。在整治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对区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场所,要结合片区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实行统筹规划引导和综合治理。要多方保障资金用于推广实用的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简易喷淋、救生缓降、微型消防站、自行车集中智能充电桩等技防、物防设施。要加大联合执法行动,对不配合检查工作或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三合一”场所的业主或主要负责人,请各工作点、行业主管部门将名单报送镇安办,由“三合一”专项整治办牵头,会同镇安办、派出所、工作点等开展执法行动,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

    (四)宣传培训要到位。镇安办要会同各村、企业加强“三合一”百日攻坚行动宣传,将攻坚行动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鼓励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同时,要提高“三合一”整治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采取现场观摩、实地教学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确保隐患认定、整改方法精准有效。各村企业、各工作点、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以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指导督促“三合一”场所的业主或主要负责人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整治期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从业人员要熟悉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

    (五)检查督导要到位。攻坚期间,市政府将成立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对全市开展暗访督查,凡因工作失职、措施不力导致“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导过程中,一经发现该排查未排查、该整改未整改或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的,不论是否发生火灾事故,一律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此,我镇纪委、安办也要加强联合检查,对发现上述情况或被市督查通报的,坚决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处理。请各村、企业、工作点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于114日,11月份起每月14日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汇总表》及当月工作情况同时报至镇专项整治办公室、安办。2020123日前报送专项验收情况。

     

    附件:1. 紫帽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小组

    2. 紫帽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汇总表

    3. 紫帽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复查表

    4.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导则要点

    附件1

    紫帽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小组

     

         长:吴再发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郑伟军 (镇党委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

       长:苏世源 (镇党委委员、紫帽派出所所长)

                吴马愿 (副镇长)

                肖文书 (镇企业党委专职副书记)

                魏志强 (镇司法所所长)

                章翠萍 (镇四级主任科员)

                张瑞裕 (紫帽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员:苏良杰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曾永嘉 镇财经办主任兼财政所所长、工作点点长)

    陈志跃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工作点点长)

    许武灵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工作点点长)

    颜章集 (镇景区办副主任、工作点点长)

    吴华明 (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蔡晓峰 (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林杰锋 (镇规划建设办副主任、驻村干部)

    黄向阳 (镇武装干事、驻村干部)

    吴鸿飞 (镇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林火群 (镇劳务所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吴栋贵 (镇国土所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苏君宇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王诗智 (紫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金贵 (紫星村党支部副书记)

    王荣煌 (紫湖村党支部书记)

    黄诗剑 (紫湖村村委会主任)

    蔡连福 (园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文化 (园坂村委会副主任)

    蔡荣记 (塘头村党支部书记)

    蔡昌顺 (塘头村村委会主任)

    李婉表 (浯村党支部书记)

    李新策 (浯村村委会主任)

    曾荣煌 (洋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旭暑 (洋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

    卓天宝 (湖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森林 (霞茂村党支部书记)

    吴子良 (霞茂村村委会主任)

    下设“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由苏良杰任办公室主任,抽调派出所、安办、市场监管所人员配合办公,负责“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日常工作,指导、督促村、企业加强辖区“三合一”排查整治工作。


    附件2

    紫帽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汇总表( 月  日)

    报送单位:

    序号

    单位(场所)名称

    合用场所类型

    地址

    法人/经营者

    联系电话

    住宿人数

    整治进度

    检查人员

    1

     

    沿街商铺/厂房/仓库/出租屋/住宅/其他

    ******门牌号等

     

     

     

    (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

     

    2

     

     

     

     

     

     

     

     

    3

     

     

     

     

     

     

     

     

    ……

     

     

     

     

     

     

     

     

    会战期间,共排查发现“三合一”场所    家,其中生产性场所     家、经营性场所     家,已完成整改    家,整改率    %

      备注:1.上报时需经所有人审签后报送。

    2.本表仅填写本次大攻坚期间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地址必须填写详细。

    3.11月份起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日更新上报整治进度。

       村分管领导签名:                                                          村主要领导签名:

    驻村干部签名:                          驻村点长签名:                    驻点领导签名:

     

     

    附件3

    紫帽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复查表( 月  日)

    报送单位:

    序号

    单位(场所)名称

    合用场所类型

    地址

    法人/经营者

    联系电话

    是否回潮

    检查人员

    1

     

    沿街商铺/厂房/仓库/出租屋/住宅/其他

    ******门牌号等

     

     

     

     

    2

     

     

     

     

     

     

     

     

    3

     

     

     

     

     

     

     

     

    ……

     

     

     

     

     

     

     

     

     

      备注:1.上报时需经所有人审签后报送。

    2.本表仅填写本次大攻坚期间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地址必须填写详细。

    3.11月份起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日更新上报整治进度。

       村分管领导签名:                                                       村主要领导签名:

    驻村干部签名:                      驻村点长签名:                     驻点领导签名:


    附件4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导则要点

     

    一、“三合一”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建筑内:

    (一)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

    (二)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

    (三)厂房和仓库;

    (四)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

    (五)地下建筑。

    二、两个“三合一”场所之间或者“三合一”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1.5h楼板进行防火分隔。

    三、★“三合一”场所内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乙级防火门。

    四、★住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并应砌筑至楼板底部。严禁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作为隔墙。

    五、人员住宿宜设置在首层,并直通出口。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三合一”场所使用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

    六、“三合一”场所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七、★“三合一”场所中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并应配备轻便消防水龙。并按照规定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简易喷淋等技防物防设施。

    八、“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九、“三合一”场所应严格规范电气线路,不应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敷设应避开可燃材料;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吊顶为可燃材料或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均应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

    十、“三合一”场所电器设备使用不应超负荷使用,不应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电热器具使用后应切断电源,对产生高温或使用明火的设备,应限制周围可燃物,使用期间设专人监护。

    十一、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当独立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或装置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具备充电结束自动断电功能。

    十二、“三合一”场所的业主(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制度;

    (二)配齐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

    (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四)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五)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六)及时报火警,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

    十三、“三合一”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应熟悉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

     

      (83号)晋江市紫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帽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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