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0-1220-2019-00114
    • 备注/文号:晋磁政〔2019〕62号
    • 发布机构:磁灶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9
    磁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磁灶镇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
    时间:2019-07-10 17:22

     

     

     

     

    晋磁政〔201962

     

     

    磁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磁灶镇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磁灶镇职业健康宣传教“七进”活动基本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磁灶镇人民政府

    2019619


    磁灶镇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七进”

    动基本规范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落实职业健康理念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以下统称“七进”),有效提高全民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健康素质,广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晋江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

    要通过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推动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健康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特别是群体性职业病和重特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1.有制度。将职业健康宣传工作纳入镇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类企业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

    2.有培训。各类企业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定期开展岗位职业健康知识普及与培训,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应急演练。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要组织该行业各企业进行职业健康培训。

    3.有活动。深入开展 “职业健康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全面开展各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4.有警示。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健康宣传专栏,悬挂张贴职业健康宣传标语、职业健康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职业健康宣传片。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职业健康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反思活动。

    5.有标识。设置岗位职业健康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等标识。

    责任单位:企业办牵头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密切参与,各工作点、各村(社区)配合

    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校园

    要通过加强校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学生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强化职业健康意识,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

    1.有制度。将校园是否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活动纳入考核,形成一项共同推进的制度。

    2.有授课。将职业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幼儿园及中小学要保证职业健康教育时间,每学期至少一次家长会固定安排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内容;鼓励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职业健康选修课或职业健康知识讲座。

    3.有氛围。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设立职业健康专栏,定期更新;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职业健康知识和职业健康提示;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职业健康提示标语。

    4.有资料。向学生发放职业健康知识资料,在图书馆、活动室和校园网设立职业健康角,提供职业健康知识读物借阅服务。

    5.有人员。鼓励和支持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党员干部、有专业所长的人员积极投身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建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结合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队伍。

    责任单位:教委办牵头,团委、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密切参与

    三、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机关

    要通过加强机关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推动党委(党支部)及镇直单位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职业健康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提升党员干部自身职业健康理论业务水平。

    1.有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及孙春兰副总理关于职业健康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内容,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和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职业健康专题讲座。

    2.有氛围。在机关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标语,在电子屏循环播放职业健康宣传片。

    3.有专栏。在机关主管主办的政府公众平台和“两微一端”中开设职业健康专题,及时宣传报道职业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行业领域工作举措等。

    4.有保障。各机关单位要明确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明确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卫计办牵头,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社区

    要通过加强社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职业健康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

    1.有氛围。在村(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职业健康宣传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经常性播放职业健康常识和宣传标语。

    2.有人员。从村(居)委会、老年协会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专兼职职业健康宣传员,组织建设职业健康宣教志愿者队伍。

    3.有资料。编印发放《职业健康知识手册》及《职业病防治法》等宣传资料。

    责任单位:卫计办具体负责,规建办、安办等相关部门密切参与

    五、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农村

    要通过加强农村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健康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职业健康支撑和保障。

    1.有氛围。在村(社区)公共场所设置职业健康宣传橱窗,张贴职业健康宣传画和标语。

    2.有载体。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站、学习室、广播等,开展经常性职业健康宣传教育。

    3.有人员。鼓励支持本地党员和热心村民担任职业健康宣传员。发挥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等队伍的作用,调动其在工作之余兼任职业健康宣传员。

    4.有活动。依托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定期到农村开展职业健康宣教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定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职业健康文艺作品创作,定期开展工贸企业、建筑施工、汽车维修保养、印刷等相关行业的职业健康知识宣讲。

    5.有侧重。摸清底数,重点加强对务工青壮年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强化职业健康意识,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民政办、规建办、文体服务中心、安办、磁灶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密切参与,各村(居)委员会具体负责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家庭

    要通过加强家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有效的职业健康社会治理和良好的职业健康社会秩序。

    1.有资料。要深入家庭,发放职业健康宣传资料,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2.有载体。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宣传。

    责任单位:卫计办具体负责,文体服务中心、教委办、妇联等部门密切参与

    七、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

    要通过加强公共场所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职业健康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群体性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1.有氛围。在商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职业健康宣传横幅、标语。

    2.有公益广告。商场、市场等场所要滚动播放职业健康公益广告,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促进提高广大居民职业病防治的意识。

    责任单位:卫计办具体负责,文体服务中心、磁灶交警中队、规建办、安办等部门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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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职安办、市卫健局,镇党委(扩大)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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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磁灶镇人民政府                       20196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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